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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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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简章

来源: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0-10-20字体:[大中小]

海安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是海安市人民政府直属国有企业,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购买服务岗位人员。

一、岗位及人数

招聘人数为7人,具体详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xls

二、报考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详见《海安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开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工资报酬:参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通知》(海政办发[2018]211号)文件执行。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受理后不得调整报名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时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考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考计划。

报名时间: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9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513-88806800

报名地点:海安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海安市中坝南路20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院内三楼304室)。

资格审核:海安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负责资格初审,海安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

资格公示: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20年11月11日在海安市人社局网站和海安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http://www.haian.gov.cn/hasrsj/xxgk/xxgk.html)

准考证领取:2020年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海安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海安市中坝南路20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院内三楼304室)领取准考证,同时缴纳笔试费100元。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无论录用与否,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5日;面试时间:2020年11月22日。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满分100分。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笔试范围见《海安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开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

(2)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考岗位名额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加分。

成绩公告:考试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社局网站公告和海安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http://www.haian.gov.cn/hasrsj/xxgk/xxgk.html)

(三)考察

按照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重点考察报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四)体检

对考察合格对象进行体检,体检由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审批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社局网站和海安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效证件,真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规违纪,取消相关应聘人员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0513—88859855

咨询电话:0513—88806800

六、本简章由海安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海安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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